假日购物“六注意”
2009-9-24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滁州市消协 浏览:3716
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商家早早备货,开展各种促销活动,迎接消费高峰的到来,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滁州市消协发布2009年度第五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假日购物六“注意”:
一、注意理性消费,不要被“打折、返券”所迷惑。有的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有从众心理,又禁不住“打折、返券”等优惠活动的诱惑,盲目购买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回家后用不上,造成二次浪费。
二、注意“虚假打折”。有的商家缺乏诚信,将打折商品提价后,再标注优惠的折扣,吸引消费者眼球,实际打折后的价格比原价还高。为此,消费者要货比三家,冷静消费,堤防商家采用提高原销售价再打折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注意“买一送一”。看商家是否买大送小,买好送差。在“买一送一”活动中,有的商家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以“三无产品”或不合格品产品作为赠品。消费者认为自己没有花钱购买赠品,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时,认为自己没有花钱购买,往往就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四、注意要区分“处理商品”和“打折商品”。处理商品是因商品有一定的瑕疵,但是不影响使用而降价处理的。处理品不享受“三包”,但是必须明确告知给消费者。打折商品则不同,它与商品质量无关,是商家的营销策略,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打折商品若有质量问题,应一律视为正常商品实行“三包”。商品打折是价格打折,而不是质量、服务打折。
五、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和相关凭证。购物单据和相关凭证是日后维权的必须条件,在“三包”期内,消费者要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为日后维权提供证据。
六、要及时投诉。“三包”规定,消费者维权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工商局、消协投诉,在法定时效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不能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