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吃得香 谨防火上身
2008-11-13 来源:霍山县消协 作者:陈江 浏览:3728
10月30,霍山县中学张厚宇同学的爸爸从外地打工回来时顺便来校看望,父亲见到儿子后,本想带儿子去饭店打打牙祭,不想却给儿子带来了一场意外之灾。
他们来到饭店后,点了一锅红烧肉,饭店服务员在给火锅添加酒精时,事先叫大家做后点,但不想明火未灭,酒精迅速燃烧起来,将埋头吃饭的张厚宇颈部烧伤。为此双方争持不下,后张厚宇的父亲向霍山县消费者协会投诉,霍山县消费者协会迅速赶往现场处理,责令饭店送张厚宇同学去医院治疗。经霍山县消协认真细致的调解,使饭店认识到错误,也得到消费者的谅解,由饭店向张厚宇同学赔偿医疗费2800元。
鉴于进入冬季,吃火锅成了时尚,提醒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注意火炉使用安全,火锅之火,切莫烧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