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金安区消保委裕安区消保委叶集区消保委霍邱县消保委舒城县消保委金寨县消保委霍山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谨慎五一旅游陷阱

2008-11-11   来源:金安区消协   作者:奚沛源   浏览:3825
五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即将来临,为避免消费纠纷,金安区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谨防旅游陷阱”。 一、慎重签订旅游合同 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将合同中所列出的日程安排、住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加以明确。如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词的内容时要询问明白,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二、仔细看清旅游公司资质等 面对市场上众多的旅游公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选择持有旅游局核准、具备经营资质的旅游公司。如需要出境旅游时,要选择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准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的旅游公司,并要求提供目的地接待旅游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资质。 三、谨慎“免费”背后的猫腻 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游公司,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各线路的正常价格,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免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 四、切记索要购物有效票证 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中,要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在香港购物时,还要尽量选择贴有“优”或“正”字标志的商家,确保明码标价,正版正货。 五、发现旅游服务问题要及时反映 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游公司联系,或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