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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啤酒消费应做到“五注意”

2008-10-27   来源:六安市寿县消协   作者:杨辉   浏览:3279
炎热的盛夏,饮用啤酒消暑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为防范啤酒瓶爆炸而致消费者受伤事件的发生,在啤酒消费过程中,要掌握啤酒购买、存贮和饮用过程中的常识,以防啤酒瓶爆炸造成的伤害。 一、购买时要注意观察。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看啤酒瓶瓶底,瓶底上应有2厘米范围大小的专用标记“B”,瓶贴上应标明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还要注意酒瓶是否超过了2年,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不要购买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 二、存贮时要注意环境。啤酒应保存在避光、低温的地方,以5℃-25℃为宜,尽量避免放在阳台上受阳光照晒或放在厨房里受高温烘烤。 三、注意开瓶方式。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开启啤酒瓶,极容易导致酒瓶受损从而发生爆炸。 四、注意妥善解决受害纠纷。如果遇到啤酒瓶发生爆炸,应当尽快与经销商或啤酒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注意举报。消费者发现市场上有销售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的,可以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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