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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样机要先约定“三包”

2008-9-9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叶红枫   浏览:4088
购买样机要先约定“三包” 近期,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购买一台洗衣机是样机,原价1800元,现价600元。但是,回家使用时间不长样机出现问题,在多次修理无法修好的情况下,要求换机,商家拒绝。消费者不胜其烦。为此,滁州市消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08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样机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打折出售已经成为厂商处理样机的通用手段,一般在某款型号的产品退市或商家销售战略调整时,都会将样机打折出售,而且折扣很大,这就吸引了众多“省钱族”的眼球。国家“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消费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但是由于样机属于特殊商品,厂商一般都是只修不换,而且在销售时都会明确提醒。厂商在处理样机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该样机存在哪些瑕疵、能够享受哪些服务,让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消费者在购买样机时,也不能仅仅被便宜的价格所吸引,要充分认识到样机所带来的风险,在购买时,一定要同厂商签订售后服务协定,先约定“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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