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保健品销售“五大陷阱”
2008-8-13 来源:六安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虎 浏览:3598
2008年6月30日,消费者姚某投诉某保健品,称其2007年12月12日被某保健品营销员邀请至专卖店内听课,宣传该保健品能降血糖治疗糖尿病,于是花了8279元购买了该产品给年迈七十身患糖尿病的老伴服用。吃了几个月后,不但病未治好,反而病情加重,造成并发症(脚趾头溃烂),最后不得不住进医院,在多次找该保健品营销员要求退货并给予补偿未果的情况下,投诉至市消协。后经调解:未服产品(价值)3765元,作一次性退款处理,并补偿消费者现金500元,以示慰问。
自2006年以来,我市消协受理涉嫌保健品消费方面的投诉案例达10多起,其中成功调解仅为6起,有近一半以上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因求健康心切,轻信广告宣传,参加所谓“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而误购的保健品,由于销售人员只是口头宣传,消费者无法举证,有的甚至找不到销售商而难以维权,所以给我们的调处工作也带来很大的难度。现将我们整理的在保健品销售中存在的常见陷阱列举如下:
陷阱一:“专家讲座”。在酒店、宾馆等场所举办免费“专家健康讲座”,其实是穿白大褂的“专家”在讲述某某保健品效果如何神奇,获得多少奖项等,并以“赠药”、“免费试用”等手段吸引消费者,以诱导购买。
陷阱二:“名医义诊”。在社区(村民组)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让销售人员穿上白大褂充当“名医、名师”,用虚假的检测结果吓唬消费者,并迫使消费者选择服用、购买保健品。
陷阱三:“免费抽奖”。在商场门口采用“免费抽奖”等促销手段,让消费者得到“优惠购买某某保健品”的大奖,有的还雇用“托儿”在旁边煽风点火,说自己也吃了这种保健品,效果如何如何的好,今天又来购买等等,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
陷阱四:“会员制促销”。采用会员制的促销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保健品后即可入会,入会有种种好处,会有“专家”全程关注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套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以达到日后销售的目的。
陷阱五:“上门推销”。打看高科技的牌子上门推销,有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难辨真伪,往往被销售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买下昂贵的“灵丹妙药”,由于即没有发票也找不到店铺,出了问题只能自认倒霉。
为此,六安市消费者协会再次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购买保健品要根据自身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购买,不要盲目轻信保健品宣传时所提出的能够治疗各种疾病及疗效的承诺,不要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来治疗疾病,并应做到“两看”:一看标志。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小蓝帽),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二看包装标签说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还要有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或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规格、保质期、贮藏标准和注意事项以及包装上有无产地、生产商等。同时,应索要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事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