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2008年02号消费警示
2008-5-30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刘殿佐 浏览:4158
种子是农民种植、养殖发展农业的基础。现在市场上种子、农药、化肥等品种繁多,假冒伪劣、骗买骗卖等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着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种子、化肥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购买种子时,要先看经营者有无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二是要选择厂名、厂址,具有一定品牌的种子、化肥品种;
三是经营者出现搭配、摊派、强卖行为有权拒绝;
四是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种植方法播种,查验种子标签是否注明了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等,进口种子应附有中文标签。
五是一定要索要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
六是种子播种时,应适当保留一点种子,以防不测时作为证据;
七是遇到劣质种子、化肥等造成损失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销售商或农业主管部门、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