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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不是药 购买须谨慎

2008-5-30   浏览:3801
保健品不是药 购买须谨慎 佳节临近,冬季又是进补时节,保健品消费也随即进入旺季。如何理性的选择健康的保健品,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中,着实让消费者有点雾里看花。鉴于此,安庆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2008年度第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健品不是药,购买须谨慎”。 一、不要盲目相信广告。保健品在申请批文时,明确规定为“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的字样,和药品是有明确区别的。按照国家规定,一种保健品不能申报两种以上的功能。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产品“全面保健”或“包医百病”之类的误导和不实宣传,保健品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如果发现某保健品在宣传上号称专治各类疑难杂症,肯定是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因此,消费者需要特别留心,千万不要被广告宣传所蒙蔽。 二、认准标记。保健品作为特殊的食品,所起的作用无非就是强身健体的功效,或配合药品针对某种病症起到辅助康复保健作用而已。每个保健食品内外包装上都应有“蓝帽子”标记。在“蓝帽子”下方应标有卫食健字[××××]第××号或国食健字G ××××(年号)××××批号,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是5年。 三、仔细阅读标签内容。在商品标签或包装上,应根据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内容,标明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厂名厂址、使用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和注意事项等。对保健食品真伪如果有怀疑,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四、保留购物凭证。保健品品牌繁多,鱼龙混杂,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尽量选择牌子老、信誉高、口碑佳的品牌,以免引起花冤枉钱还得不到保健甚至引发不良的副作用。同时要保留好购买发票及保健品包装盒,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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