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滁州‘供电杯’消费与责任”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的启事
2008-6-5 来源:滁州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唐凤阳 浏览:4046
关于举办“滁州‘供电杯’消费与责任”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的启事
2008年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政府、消费者,在消费中有着不同的责任。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10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为广泛宣传 “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提升全社会的消费维权责任意识,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滁州市工商局、市消协、滁州供电公司决定举办“滁州‘供电杯’消费与责任”迎奥运有奖征文大赛。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滁州市工商局、滁州市消费者协会主办,滁州供电公司协办,市消协承办。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由主办、协办方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评委邀请权威人士担任。
二、活动名称
“滁州‘供电杯’消费与责任”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
三、征稿主题
“消费与责任”反映四方面内容:一是企业作为消费维权事业的第一责任人,诚实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市场监管主体如何加强监管,完善市场运作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消费者如何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理性、科学、文明的消费者;四是舆论媒体如何强化监督。
四、征稿时间
2008年3月15日——6月15日。
五、作品评选
2008年6月底,由评委选定。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或等值奖品,获奖证书一本。
2、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或等值奖品,获奖证书一本。
3、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元或等值奖品,获奖证书一本。
七、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围绕主题,突出思想性、社会性、现实性,能反映出主题内涵。
2、参赛作品一律使用A4纸打印,文字在1500内,题材不限。
3、社会征稿,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寄方式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有奖征文活动”字样,谢绝来访。
邮寄地址:滁州市开发区会峰西路83号(市消费者协会);收件人 :叶红枫 ;邮政编码:239000 。
E-mail:ahchuzhou315@163.com
4、各县、市、区消协、供电系统组织推荐的稿件,一式三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市消协。
5、所有入选作品,主办与协办单位有权在报纸、杂志、网站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八、颁奖时间与地点
2008年7月,在《滁州日报》,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奖。同时在滁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站上公布获奖文章。
滁州市工商局 消费者协会 滁州供电公司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