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2008-8-22 来源:滁州市消协 浏览:6995
牢记使命 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滁州市消费者协会唐凤阳同志先进事迹
2003年3月,组织上将我调到市消费者协会工作至今。在平凡的岗位上,我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消费者为亲人,将岗位做窗口,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超负荷工作,忠实地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在我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滁州市消协连续五年被省消协授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2007年被中消协授予“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恪守职责勤敬业
市消协3名同志,一名是即将退休的老同志,一名是刚刚调入的新同志,应对上级的工作任务、处理日常消费投诉、指导基层工作,其工作压力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一名女同志我克服了家中老人年迈多病、孩子需要照顾等诸多困难,白天调解纠纷,晚上整理材料,常常加班加点到深夜,中午、双休日值班、加班更是家常便饭,我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工作之中。我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努力发挥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基层消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建立了完善的目标考评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将千头万绪的工作归纳出“五个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实行一日工作秩序化,做到年度有目标,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进度,每日有落实,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在我和同志们的努力下,我市建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办公会议制度”;市消协办公经费实现财政支持零突破,并由专项拨款上升到纳入财政预算;2006年,滁州市人大和安徽省人大分别对滁州市消协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执法调研。如此高规格的调研,在滁州尚属首次。
开拓创新解两难
针对农民弱势群体“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如何创新载体,主动帮助农民维权成为我工作的重点。我们积极探索,2006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一会两站”建设,先后经历了先行试点、典型推动、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将维权组织建在村上,建到农民的家门口,为解决农民投诉 “两难”问题找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一会两站”的硬件配置标准做到“四有”,软件配置达到“五落实”,日常工作中突出重点做好“五抓”。为解决“一会两站”持续发展问题,我们将“一会两站”建设注入新的内容,指导基层强化所村挂钩联系,在农村乡镇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486个,“农资示范店”37,多层次、多环节地预防农民受侵害的可能。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建消协分会66个,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818个,各地举办《消法》宣讲培训300余次,接受农民咨询8348人次,受理农民消费者投诉692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2万元, 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项工作得到省工商局、省消协的充分肯定。2007年12月25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在我市明光召开“全省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现场会,对推动全省“一会两站”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中消协、省消协、滁州市政府就农村消费维权问题专题到滁州调研,这是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再次刷新。
依法维权解民忧
工作中,我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不图回报;敢抓敢干,不徇私情;公平公正、清正廉明。一些消费者为了表达谢意,给我送些土特产品,被我婉言谢绝。消费者为表达他们的谢意,常常将写有“消费者的贴心人”的锦旗赠送给我。
两年来,我与同志们一起,受理各类消费争议3506起,调处率达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万元,收到锦旗20余面。经我处理的案例,有大到几十万元的投诉,有小到二分钱的维权记录,有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解决消费纠纷的投诉,还有距今42年前要求存款兑付的投诉,其中典型案例不胜枚举……
2006年1月,滁州消费者张某到市消协投诉:其老伴1993年在南京某医院安装了进口的心脏起搏器,院方承诺终身免费服务。2003年起搏器到期,院方与患者联系准备重新给予安装。但患者当时感觉起搏器尚能使用,与医院约定等不能正常使用时再重新更换。2005年底患者感到起搏器需重新更换,与院方联系,院方答复该公司已从他们医院撤出,不愿承担责任。接诉后,我急消费者所急,面对病人身体每况愈下、不能再拖延的现状,当即找到南京市消协,请他们支持。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找医院、找代理商,通过一层又一层的众多环节,历经了长达十个月之久的辗转,最终消费者获赔人民币一万元。
在工作中我以“五个一样”为标准,“不论案值大小一样认真,不论关系亲疏一样热情,不论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不论平时、节假日一样受理,不论消费者、经营者其合法权益一样保护”。为了使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我与同志们走大街、穿小巷,下企业、进商场,许多大小商店和消费者家中都留下我的足迹,许多遭遇不幸的消费者通过我的据理力争成为不幸中的幸运者。2007年2月5日,南谯区腰铺镇家禽养殖户张金龙来到市消协投诉,其养殖的1500只鹅苗,因使用了在某兽药经营部购买的家禽疫苗干血清,注射预防疫病后,两天就死亡了1424只,导致经济损失9000元,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接诉后,我和同志们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经营部出售给张金龙的禽苗干血清,属于国家禁止品,其免疫质量无法保证。我们采取保护打击有机结合的方式,责令经营者赔偿张金龙损失8000元,同时,对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另案处理。使这一纠纷化上了圆满的句号。
勤于笔耕重宣传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消费纠纷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秘书长我深深感到如果不努力学习业务、拓宽知识视野,就很难履行职责、胜任工作。因而,不论工作如何繁忙,我都要挤出时间坚持一日一题、一月一法的理论学习,撰写了5万字的学习笔记。我善于思索,从个性工作中找到工作的共性,制定了《消费投诉约谈制度》,被省消协以文件转发,在全省推广。我还编撰了《典型案例汇编》、《农村消费维权200问》,撰写了二十余篇调查报告和专业论文,先后被《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报》等国家级媒体刊登,有一篇论文获国家局二等奖。多年来我勤于思考,笔耕不止,用我手中的笔作为武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努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文章百余篇。可谓宣传报道数量多、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