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腔热情 执着奉献
2008-6-23 来源: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9747
1995年张坤华同志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霍邱县工商局工作,2000年,富有创新实干精神的他被选举担任霍邱县消费者协会新店分会会长,这一干就是八年。在这八年里,他领导分会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为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一、努力创新,奠定消协民心工程的坚实基础
新店消协分会辖一乡一镇44个行政村两个街道,近13万人口,是霍邱县消费者协会属下一个维权工作比较繁重的基层分会,为更好地服务“三农”,构建完善的农村市场维权体系,他带领分会的同志,率先在全县推行了“两站一点”即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设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举报联络站、红盾信息服务点,“两站一点”工作人员由村支两委成员组成。在建站工作开展之初,他首先把自己的想法向乡、镇的主要领导做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副书记专抓此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终村支两委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之一,这给“两站一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为有效开展好“两站一点”工作在农村市场监管和维权的前沿阵地作用,张坤华同志每天到站点实地指导帮助工作,指导“两站一点”建立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软件,帮助处理在受理投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并多次组织行政村投诉站工作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的维权和服务技能。还多次深入农户宣传讲解真假商品识别的基本技巧和消费维权的基本常识,以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2007年在张坤华同志的带领下新店消协分会和各村投诉站共受理调处消费者投诉3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10.1万元。 使广大农民朋友实现了“投诉在家门,维权不出村,信息传递快,消费保安全”的愿望,也为我们立足自身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二、心系群众,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007年12月19日,新店镇新民村农民陈玉从张坤华手中接到4600元麦种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盛赞“你为维护农民利益做了一件大好事,是农民的守护神!”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至此,一起由“问题麦种”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过一波三折后,在张坤华和新店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7年11月,新店消协分会接到新店镇农民陈玉投诉,称自家承包的21亩麦田,因为购买使用了劣质麦种,出苗率极低,给自己造成了很大损失。他已经与经销商交涉多次,但始终没有结果。对此,张坤华高度重视,立即带领分会工作人员着手调查此事。经调查,投诉者是10月23日在新店镇街道陈某处购买麦种650斤,而陈某经销的这批麦种是县某农资公司汤某配送的。
经实地勘察结果为:麦牙率偏低,出苗稀少,确实是因为种子质量问题。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汤某所在的农资公司一次性赔偿陈玉经济损失4600元,同时将汤某所在的农资公司经销劣质种子的行为移交给工商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007年7月淮河流域遭遇了罕见的全流域性洪水,姜塘湖蓄洪区开闸蓄洪,湖区内的良田、道路全部淹没,造成了交通、通讯、供电全部中断,湖区人民受灾严重。为了保障湖区人民的基本生活,张坤华带领分会工作人员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开办了“水上超市”,每天将各类生活必须品利用民用船只送到了几十里外的庄台进行折价销售。为保证灾区群众能买到放心的粮、油、蔬菜,他带领消协分会的同志们每天早出晚归,对个体工商户向灾区运送的商品从买到卖实行全程跟踪监管,这项活动得到了湖区人民的高度赞赏,并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导。
三、刻苦钻研,立足本职做贡献
张坤华同志对工作忠于职守,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经常利用周末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调查研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较为熟练地掌握有关投诉受理、调查的基本程序,能准确表达法律、法规的观点,灵活运用各种调处方法,能正确应付各种突发事件或处理重大投诉案件。经他主持、参与协调处理的投诉案件有150件左右。同时他不把自己的经验作为私有财产,以坦荡的胸怀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热心地传、帮、带,向他们认真讲解法律、法规和调处工作技巧,使分会的工作人员都能独立处理投诉案件,解答消费者咨询的一般问题。他在接待处理消费者投诉中,做到热情、耐心,能坚持原则、依法公平处理,对一些重大疑难投诉,能认真做好双方说服教育工作,能以理服人,以法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