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消费者协会下设的调解消费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消费者协会及同级司法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宗旨是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充分尊重纠纷当事人的意见和权利。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消费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以和蔼耐心的态度,充分说理,耐心开导,以理服人,运用说明教育的方式,取得共识,消除隔阂,通过协商的方法,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5、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活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进行工作,奉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武器调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