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颍州区消保委颍东区消保委颍泉区消保委临泉县消保委太和县消保委阜南县消保委颍上县消保委界首市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阜阳市制定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2011-2-18   浏览:465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皖工商消字【2011】31号《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事业,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3.15”纪念活动,我市制订了详细的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今年的纪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强化消费维权,增强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活动内容如下:
一)3月上旬,召开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暨市消协四届一次理事会议。部署 “3.15”纪念活动,研究解决全市消协工作经费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问题,公布相关部门处理典型维权案例,推动全市消协组织建设及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
(二) 2—3月份,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材、餐饮住宿、医疗服务、培训教育、汽车维修、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违规收费、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开展对金融保险、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邮政、通讯等公用服务单位的社会监督。
 (三)2—4月份,组织开展对物业、汽车4S店维修等服务的消费调查;开展消费体验活动。
(四)3—4月份,加强与媒体的协作,强化舆论监督,集中宣传消费维权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3.15”维权好新闻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3月份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十佳维权消费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六)编辑出版“3.15”特刊、《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召开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重点消费行业座谈会、恳谈会;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市场、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的“六进”活动。
(七)倡导企业开展“以和解促和谐”活动。鼓励企业落实、完善和解制度;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和谐向上的消费环境。
(八)3月15日,举办大型的纪念“3.15”宣传、咨询、展示、演艺活动,组织协调具有维权职能的相关部门和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开展法规知识宣传、义诊、义务维修、知名产品及无公害食品展示等活动。
(九)3月份,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
(十)畅通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