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消协2011年第三期简报
第三期(总第276期)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规范做人 规范做事 担当维权新力量
——记省工商局局长金启健在全省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1日至2月14日,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培训班在省城合肥开班。省消协张纯秘书长做了热情洋溢的开学动员并亲自授课;特邀的多位知名维权专家及省消协部门牵头人的业务指导从理论到实践,涉及方方面面,详尽务实,学员们深感受益匪浅。2月14日,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协会长金启健先生百忙之中赶赴培训课堂,做了既亲切又严肃的讲话,同时对新考录人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金局长的讲话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强调了工作主动性,强调了各级秘书长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新考录人员乃至各级消协组织确立了一个长期的指导思想,为新考录人员及各级消协组织今后的工作指明了一个方向。
一、规范做人,规范做事
共产党员要严格以党纪党章要求自已,无论在做人做事方面,要做好先锋队作用。非党员同志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已。消协秘书处是工商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公务员性质,工作人员要以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以国家公务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只有规范做人,才能规范做事,要自觉抵制社会上不正之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法律学习,加强法规学习,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照程序规范做事。
二、不断学习,全面提高
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要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自己为人处事息息相关的党纪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等。同时要学习好业务知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权法》等要精通。另外,当今社会瞬息万变,无论是商品和服务的种类还是消费方式,都推陈出新,要以马克思主义发展和联系的眼光看问题,除工商系统知识外,应多学习经济、法律、科技等对业务有帮助的知识,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三、立足本职,恪尽职守
只有端正思想态度,精通业务,才能更好地展开工作。严于律已,积极学习,其目的是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消协工作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维权知识宣传,商品服务与社会监督、受理消费投诉、市场调查、诚信建设、维权机构队伍建设等等。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工作人员有热心、有耐心、有恒心、有诚心、有信心。要把消费者的权益时刻放在心上,通过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强消费信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作为新考录工作人员,我们要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尽职尽责,立足本职,担当起消费维权新力量,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一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一方面要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工作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法规去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服务。二要精通业务,作风务实。切实做到善引导、能调解、会监督。 三要积极主动,学习致用。踏实学习前人的宝贵经验,积极主动多加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马鞍山市政府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暨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召开
马鞍山市政府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暨消协常务理事会议于2月21日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和题同志主持。出席会议的单位有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旅游局、烟草局、公安局、市容局、一县三区政府等。会议首先由市消协副会长、秘书长陈阳胜同志做《2010年消费维权工作报告》,回顾2010年工作并做2011年工作安排;市消协副会长何守华同志宣读2011年“3·15”活动方案、各单位出席会议人员讨论通过;市消协副秘书长刘殿佐同志宣读全市2010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江广水同志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最后,市政府副市长高晓平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市消协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创新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投诉工作;二要创新思路,转变工作重点,做好消费引导;三要创新方法,拓展维权平台,实现维权信息化。并号召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要以消协为纽带,紧密配合消协的维权工作,对消协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给予大力支持,共同形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为我市消费维权尽力所能及之力。
付房租前要看清房产证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被推到了前台,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其中,房屋出租的火热程度甚至不亚于房屋买卖。然而,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诸多交易细节往往被租赁者忽视,容易引起较大的经济纠纷。
租房者大致为两种,一种是进城务工者,包括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另一种是房屋正在拆迁过程中的拆迁户,多为市郊或农村居民。出租者基本上有三种:一是挂牌的房地产中介,经营房屋买卖与出租中介服务;二是房主,通过网络或其他载体发布出租信息;三是专门从事房屋出租的二手房东,多以低价租赁成套住宅又以高价单独出租的方式赚取价差,有的甚至把一间毛坯房隔成多个小间,形成群租。不管是民工、毕业生、还是拆迁户,在房屋租赁方面,可以说经验相对不足,相关知识也较为贫乏,加上急需一个住处,所以处于被动。笔者在此提示广大租客与“准租客”,租房要仔细谨慎。
一、多加比较。现在挂牌中介、房产网络铺天盖地,针对自己所需求的房屋大小、地理位置、租金押金等,要多做比较。要问请房租的付款方式,是多久一付。对于半年一付、一年一付甚至更长时间一付,涉及租金较大,要认真考虑,三思而后行。
二、看清证件。租赁房屋在付房租前一定要看清房产证、身份证,检查其有无租赁权。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警惕二手房东,防止二手房东在房租到期前或是与房主发生纠纷后,诈骗一笔租金、押金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其它费用。水、电、气的价格及付款方式,物业费用需不需要另外承担还是已包括在房租中等问题,要事先约定好。同时,要记录好水、电、气仪表上显示的度数。若是合租房,要确定好是按人还是按户各自交纳费用,以免造成一些不愉快的结果。
四、签订合同。签订合同要填好起、止日期,房租,押金,家具名称等等。需要押金的,切记点清房屋内家具、电器,检查其新旧程度等,以免遭到无辜的赔偿。另外,交付房租时切记索要收据凭证。
房价不断推高,租房居住已成为众多进城者,特别是年轻人必经的一个过程。春节过后,新一轮租房高峰又将到来,小心谨慎将是一种终身受益的品质。
抄送: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消协名誉会 长、常务理事,南京都市圈八城市消协、省辖市消协、县区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