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你们好!
明天是3月15日,值此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六安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辛勤奋战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各执法部门、各地消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关心、支持消费维权事业发展的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自1987年我国开展“3.15”以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已成为具有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中消协确定今年“3.15”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其含义深刻而明晰: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对于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各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围绕“消费与民生”这一主题,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组织开展好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狠抓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的落实。
第一,要继续强化监管主体职能,加大对消费市场的规范与监督力度。各级工商、质监、药监、卫生、文化、环保、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涉及民生、民利、民安等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调解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重要贡献。
第二,要继续推进完善行业自律。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恪守商业道德及行业准则,自觉修正不平等格式条款及“霸王条款”,充分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全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无公害的商品和服务。
第三,要培养消费者依法消费观念。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消费者自身在构建消费和谐环境中的巨大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发展。
今年的“3·15”,市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活动方案,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加强了领导,明确了责任。市及各县区将在“3.15”当天举行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希望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
同志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共同努力,为保障消费,扩大消费,促进六安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