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民生
蚌埠市201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电视直播晚会胜利召开
3月13日晚20:00-21:30,由蚌埠市人民政府主办;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蚌埠市广播电视台承办;安徽华运集团、蚌埠广播电视报协办的消费与民生蚌埠市201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电视直播晚会在蚌埠市电视台演播大厅胜利召开。安徽省消协秘书长张纯、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邢云峰,市领导王勇勇、王岗、高萍;蚌埠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市17家行政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晚会。
2010年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突出“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以宣传《消法》、《消保条例》为前提,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抓手,以消费维权为第一要务,2010年,蚌埠市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12087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6.5万元人民币,其中接待来人、来电咨询7686余人次,促成和解2126件,解决率达98.7%。消费者对于消协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全年我们共收到表扬信29封,锦旗8面。
2011年,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努力做到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与稳定,为我市城市大建设、大发展、升级提速做出应有的贡献。
晚会上,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还特别提醒全市广大的消费者在消费时要理性、科学的消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保存好证据,证据是你维权的重要条件,如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使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同时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责任。各类企业要加强自律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维护,使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稳定。
蚌埠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斌在晚会讲话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蚌埠市工商局和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余万元,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市工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市消协被评为全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蚌埠市工商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服务蚌埠经济大建设、大发展做出新贡献。
王斌局长代表全市工商系统,借此机会,提醒大家一定要记住两句话: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您拨打12315;另一句话是,消费者协会就是你的家,我们就是你们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据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晚会在蚌埠市已成功举办九届。今年围绕中消协确定的“ 消费与民生 ”年主题,整台晚会紧紧抓住“民生”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解答百姓关心的购房、汽车维修等难点问题;晚会还邀请蚌埠市工商、消协、药监等部门的专家以及律师,现场解答现场观众、短信热线场外观众提出的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晚会中的文艺节目不仅契合晚会主题,同时轻松了整场晚会的氛围。晚会现场还对2010年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21家诚信单位颁发了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