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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购物陷阱(2011年一号消费警示)

2011-3-15   浏览:3286

  

    一、商品“包装”陷阱。精美的烟酒糖果、高档保健品等都是送礼佳品,但很多时候打开豪华精美的包装就会发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糖果是异味变质的、烟酒是假货,因此,消费者最好选择正规、声誉较好的大商场购买,必要时一定要打开包装检查,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以便维权。

         二、“发票、单据”陷阱。注意商家出具的商品发票内容,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不实行三包”等,特别是对一些标明“处理品”“换季打折”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一些购物或消费服务单据、店堂告示内容简单、缺乏必要的约定,出现消费纠纷后容易造成消费者索赔困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并详细阅读随商品附带的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了解自身权利,对于商品的质地、价格、购买日期等重要信息,应要求经营者明确标注。

        三、“赠送”陷阱。在购物中,商家打出的宣传口号十分诱人,如“买300200”、“买一送一”等等,然而这些“优惠”一般都是有条件限制的。因此,消费者花钱之前,一定要向商家了解优惠部分的相关规则,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四、“打折”陷阱。有些商家故意在“全场3折”这样的醒目字眼下用小好几倍,不注意根本看不到的地方标上一个“起”字,迷惑消费者,有的则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段来欺骗消费者,针对这种陷阱,消费者就要多留心眼,货比三家。

        五、“抽奖”陷阱。“购物送大奖”作为一种商品促销手段,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此盲目购物,可能消费者从头到尾都抽不到大奖。

        六、“宣传”陷阱。店堂广告、媒体上商家打出的宣传广告要特别注意商家宣传的“隐性”内容、“附加”条件,不要轻易相信,应理性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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