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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购房者谨防陷阱

2011-04-07   作者:庐江县消协   浏览:3459

购房者谨防陷阱

 

 

 

 

一、广告宣传的陷阱

开发商做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进行不真实的宣传,消费者往往对这些广告和宣传资料误以为真。不知其中开发商在广告和宣传资料注有说明,所有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和双方约定为准。

二、认购书的陷阱

在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须缴一定数量的订金(与定金有区别)。然后等待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遇到房价上涨,开发商利用自身的优势,故意拖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平等的条款,迫使消费者放弃签订合同。

三、非房产开发商从事商品房买卖,往往价格比较便宜,土地权属性质不明,房产证办理困难,后续物业管理跟不上,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很难妥善解决。

为此提醒购房者,选择注册登记的开发购房,慎签认购书,如必须签订认购书,应明确房价(单价),认购书的内容应全面具体。另外,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有较大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必须写进合同,切不可相信开发商的广告和宣传资料。

 

         

         庐江县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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