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葛先生将一台某知名品牌打印复印一体机搬至宿州市消协,要求销售商退货。据葛先生反映,他于3月25日在宿州市某商城一办公设备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知名打印复印一体机,购买前葛先生强调要求中/英文面板显示的,当时店员就给其推荐了一款知名品牌打印机,外包装也标注为中/英文,售价为1800元。购买回家安装后发现,打印机面板显示仅为英文,无中文显示,并且发现实物菜单与安装说明书上标注的菜单亦不一致,现葛先生要求退货。
宿州市消协受理此投诉后,将办公设备销售公司负责人联系至市消协办公室,了解情况认为葛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公司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后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公司给予葛先生作退货处理,全额退还1800元货款,葛先生对处理结果很满意,对消协处理投诉效率之高很是佩服。
(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