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滁州市消协一季度共受理投诉37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61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加倍赔偿11件,得到加倍赔偿金31300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接待咨询来访336人次。
一、投诉基本情况
1、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67.6%,安全问题占4.5%,价格问题占1.3%,计量问题占2.9%,广告问题占0.2%,假冒问题占2.7%,虚假品质表示问题占0.2%,营销合同问题占1.1%,其他问题占19.3%。
2、投诉问题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类占33.2%,家用机械类占9.9%,百货类占30.8%,房屋及装修建材占2.6%,农用生产资料占1.9%,服务类占16.7%,其他商品类占4.8%。
二、投诉热点分析
手机质量投诉仍然高居榜首,主要问题是手机质量差、“三包”服务不兑现、维修时间长等问题。在手机质量方面主要问题有:屏幕无显示、屏裂、按键失灵、杂音大、无法正常充电、字库易损等。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包括:维修时间长,维修质量差、拒填维修记录、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
汽车投诉成为热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也逐步走进了普通家庭。随之而来的,是汽车投诉渐成热点。主要问题有:一是汽车质量存在问题;二是商家宣传和实际配置不符;三是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
通信服务质量有待加强。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电话维修不及时;二是宽带服务跟不上;三是套餐资费不清。
三、典型案例
消费者金先生于2010年11月26日在天长市某超市购买了一袋“蛋黄派”食品,价格7元,打开后发现食品霉变,不能食用,找到超市要求给予十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通过12315热线投诉到天长市工商局12315 中心。
经查,消费者反映属实,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据此,责令超市赔偿金先生70元,消费者满意而归。
四、难点问题
1、异地购物,出现质量问题难以维权。春节,许多在外地的消费者赶回家过年,选择从外地选购家用电器带回家,回家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拨打我中心电话投诉。鉴于经营者在异地,我们受理后不能直接处理,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不便,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在外地购买电器后,最好开箱试用,以防异地使用给维修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