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含山县消费者协会受理一起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于4月10日在含城某超市购买了一瓶祛斑肤白洗面奶和一瓶丹芭碧美容乳液,拿回去使用了几次,脸上就出现红肿,灼热发痒的感觉,经含城某医院确诊为化妆品过敏,共花去医药费460元左右。于是李女士要求该超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该超市不同意,称其使用时没有按说明书所致,双方协商不下。因此李女士希望通过含山县消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含山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以最短的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调查事实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被诉方同意赔偿李女士医药费460元,并退还一瓶祛斑肤白洗面奶和一瓶丹芭碧美容乳液的货款56元,李女士也表示愿意放弃对误工费补偿的要求,并且双方当场执行了调解协议。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含山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以最短的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调查事实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被诉方同意赔偿李女士医药费460元,并退还一瓶祛斑肤白洗面奶和一瓶丹芭碧美容乳液的货款56元,李女士也表示愿意放弃对误工费补偿的要求,并且双方当场执行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