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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消协2011年第四期简报

2011-04-29   浏览:2643

 

当涂县消协2011年第四期简报

 

第4期(总第101期)

二0一一年二十九

当涂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当涂县消费者协会在当涂县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当涂县工商局的正确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实现“打造维权机制,升华维权意识,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目标,结合本县实际在2011年1月25日至3月16日期间认真组织和实施了“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纪念宣传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好评,赢得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将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配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本次纪念活动得到了当涂县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当涂县工商局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为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主管部门县工商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局长曹道发、副局长杜承飞多次听取县消协的汇报,对开展“3·15”系列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消协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精心制订了“3·15”系列活动安排,并发文《关于开展当涂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之间主动加强联系,积极支持配合县消协,保证该活动的社会性、广泛性、实效性。根据县消协和县工商局的安排,全县各有关单位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当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参加了纪念活动。当涂县政协主席赵皖生、人大副主任胡庆甫、王文璋、县政府副县长秦晓明等领导更是亲自到场参加了当涂县消协组织的“3·15”广场宣传、咨询、免费服务活动。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得到了当涂县住建委、经信委、农委、质监局、食品监管局、卫生局、物价局、烟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活动重点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经营者广泛参与的特点,活动声势大、影响好,既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又展现了职能部门强大的维权力量;既密切了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又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日渐增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 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彩

为了使纪念活动凸现我县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当涂县消费者协会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1、积极编印专刊,广泛宣传主题,扩大社会影响。

当涂县消费者协会延续往年优良传统,组织编印了内容丰富、印刷精美的当涂县2011年消费专刊,专刊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介绍了各行政单位的职能,消费者协会的职能、3·15的由来等,并在其中穿插刊印了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消费知识,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口号,当涂县第二届“诚信单位”名单及重点企业服务承诺展示等并将专刊发放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各职能单位、各消协分会、各“诚信单位”、各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手中,同时在广场活动中进行了散发。

2011年消费专刊的编印成功,为当涂县广大消费者更好的理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提供了很好的知识读本,对积极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所倡导的保障民生等内容将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2、评选诚信单位,树立诚信典范,鼓励诚信经营。

为了切实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促进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同时,与省、市评选相互呼应、与之接轨,经请示并征求市消协、县工商局同意,县消协今年开展了当涂县消费者协会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并将其作为整个“3·15”纪念活动主要内容之一。

我们首先发出通知、随后,各消协分会和有关部门将自愿参与评选的单位向县消协申报。然后,县消协及各消协分会严格按照县消协《关于开展当涂县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的办法,经过实地考察、初审、网上公示并专门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后,推荐上报,经县消费者协会审核后最终确定。并在3月15日召开的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进行颁奖。

此次“诚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的成功举行,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诚实守信,促进诚信制度建设,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诚信管理制度,规范和维护我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导向作用,促进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3、专场文艺演出,节目内容切题,渗透维权理念。

为体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烘托节日氛围,让消费者更多的了解“3·15”的含义及掌握更多的维权途径,县工商局、县消协积极联系当涂县黄梅戏演艺公司,并组织创作了契合年主题内容的节目,为广大消费者奉献了一台节目精彩、内容切题的专场文艺演出,演出规模盛况空前

舞台上,文艺工作者表演了舞蹈、独唱、器乐演奏、魔术等节目。整场演出突出“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紧扣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受到了现场观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举办专场文艺演出,营造了浓郁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节日氛围,对促进和谐消费、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召开纪念大会,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保障民生。

2011年3月15日上午,当涂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当涂县城东城水岸广场隆重举行。参加纪念大会的领导有县人大副主任王文璋,县政府副县长秦晓明,及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升武,以及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员工、消费者代表等

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当涂县消费者协会会长曹道发同志主持大会,大会议程有三项。首先,当涂县工商局副局长、当涂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杜承飞同志宣读《关于当涂县消费者协会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决定》及安徽省第八届“诚信单位”和当涂县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单位名单。接下来,当涂县人大副主任王文璋、当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秦晓明、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升武为安徽电力当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0家获奖单位颁发奖牌。获奖单位纷纷表示会再接再厉,做好榜样作用,为我县建设诚信体系及和谐消费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最后,当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秦晓明同志作重要讲话,秦县长紧密结合今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开展今年消费维权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也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县消协组织开展的这次纪念大会,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以弘扬维权、扩大内需、引导消费、促进发展为目的,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诚信单位、广大经营者有机结合起来,集结在3·15旗帜下,共同为消费者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这是当涂县维护和改善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会议,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免费广场咨询,服务人民群众,增强维权意识。

3月15日,由当涂县工商局、当涂县消协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免费服务活动在当涂县城东城水岸广场举行。前来咨询的老百姓络绎不绝。活动进行时,当涂县政协主席赵皖生、当涂县人大副主任胡庆甫于百忙之中抽空来到广场亲切慰问了参加宣传、咨询、免费服务活动的单位并巡视了活动现场,赵主席对此次广场活动赞不绝口,称这是历年来办的最好的一次广场活动,并殷切希望县消协发挥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娘家人,为广大消费者多做好事、多干实事。    据统计,参加此次广场活动的企业及行政单位共58家,参与活动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25人次,活动共接受免费咨询1000多人次,参加活动3000多人次,活动中发放材料400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63幅,编印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专刊5000份,制作各单位宣传展板60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免费服务活动的成功举行、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积极参与,标志着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体现了我县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也体现出县消协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较高,各行政单位服务消费者的思想也有了质的提高

当涂县消费者协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人力、财力有限,此一系列活动又历时长、困难多,但我们不畏难,不怕苦,克服了各方面的不足,积极协调、精心布置,在县工商局领导及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圆满的完成了此次活动,并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广大消费者也切实感到了消费者协会作为他们的“娘家”的信心和力量。活动取得的效果和社会反响的热烈也让我们感到作为一名消协工作人员,能为政府和消费者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能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搭起一座理解的桥梁,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已经结束,但“3·15”的维权使命仍很艰巨,我们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让我们更加努力、开拓创新,把维权事业和关注民生紧密结合,共同为开创我县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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