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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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三:商场购物需谨慎,低价徕客高价算

2011-05-04   浏览:3314

  根据消费者反映,有的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优惠折价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在吆喝过程中,经营者会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如谎称拆迁、虚构换季等。

  另外还有商家发放代金券,却不标明使用限制条件。为了招揽顾客,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模糊标示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夸大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值)

  县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多意不良商家的陷阱,如遇到自身权益被损害的情况,要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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