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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五:网购电脑需谨慎 剖析不法商家常用五骗术

2011-05-04   浏览:3637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等电子产品日益成为市民的必备商品,其在引发新的消费热点同时,也因部分商家的不法经营产生大量纠纷。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综合相关调查结果,青岛市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揭秘商家的不法招式,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警惕落入不良商家消费陷阱。

  骗术一:交款后无现货,忽悠消费者“自愿”换货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计算机之前,一般已经通过网上咨询和朋友推荐等方法,确定了自己想要购买的计算机型号。但有些不良经营者,先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并要求消费者先交款后看货。但当消费者交款后,商家就以没货为借口要求消费者购买其“推荐型号”计算机,并声称推荐款计算机性能更好,性价比更高,消费者多会花高价购买其推荐型号的计算机。

  但事后消费者往往发现,所购计算机的实际性能要比店方说的低很多,价格却比市价高出许多,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但因消费者缺乏证据使投诉难以处理,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骗术二:混淆产品型号,弄虚作假谋取暴利

  有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计算机专业知识的缺乏,混淆概念,把一些低配置的商品宣称为同类高配产品,借机获取高额利润。

  比如:联想Y460A-IFI和联想Y460A-ITH这两款产品的外观相同,不同的是联想Y460A-IFI配置较高、联想Y460A-ITH配置较低,两者价格相差五、六百元。如果消费者只是要求购买联想Y460,因为上面提到的两款产品型号简称都是“联想Y460”,有些商家就会说出高配的报价,然后拿一款低配置的计算机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查看内部配置或者不知道这款产品的真实价格,就会花高价买到低配产品。

  骗术三:隐瞒样机真实身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在计算机市场经常会看到一些摆放在展台上供试用体验的“样机”。这些样机可以帮助消费者认识产品、了解产品、选择产品和购买产品。

  计算机经销商在展示这些样机的时候,都会得到厂商的补贴。但很多经销商事前并不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是样机,直接以新机的形式按照原价售卖给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一些评测用样机很可能被拆解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不法经营者将此类样机通过翻新的手段推向市场,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后往往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骗术四:趁消费者付款的时候,偷换箱内的机器

  当消费者选好机器、检查无误、谈妥价格、准备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会告知消费者需要先去柜台付款,再回来取机器。当消费者付款的时候,某些不良商家会用低配置机器偷偷更换计算机包装箱内的机器。

  当消费者回家发现计算机已经被人调包时,再想找商家理论,往往无法提供出有力的证据,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骗术五:不开正规发票,影响计算机售后服务

  发票,是国家行政部门为经营者制定的一种票据,是买卖双方用来证明交易过程合理合法的凭证。有些计算机经销商为了逃避税收,大力宣传“发票不重要,没有它不会影响计算机售后”的说法。他们往往先报出一个不带发票的价格,当消费者要求开发票的时候,他们就会要求多付费,并称发票也没什么用。因而,许多消费者选择了不要发票。

  但对消费者来说,发票承载的内容不仅仅是购货凭证,还是维权凭证,部分商家有时不按购买商品的型号如实填写发票,只简单写“计算机”或品牌名称等,使消费者在发现上当受骗后无从与不法商贩对质。而且,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在没有发票的情况,八成计算机厂商不提供三包服务,五成厂商只按照出厂日期提供服务。有些售后服务部门甚至表示,如果没有发票就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

  为了避免以上消费纠纷发生,含山县消费者协会建议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在购买计算机之前,最好先上官方网站或者专业IT媒体网站看看,了解一下产品的相关信息,选定自己想要购买的计算机型号。当选定型号的产品市场上没有时,想买一款其他型号的产品,最好多问几家经销商,对比一下他们的报价再做打算,千万别嫌麻烦。

  此外,购买计算机时一定要索要发票。督促和支持国家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即使仅仅从维护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向经销商索要发票。而且,发票上必须标明商品详细型号、购货日期、价格等必要信息,避免出现低配高价的消费纠纷。

  含山县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前有必要了解一些计算机样机的鉴别方法,提高翻新机识别度;需要商家送货的,要在安装前仔细验货,以防不法商家“换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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