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诉人王某某到含山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因其“精工(SELKO)”牌手表(价格近千元)手表时快时慢,到叶某某店内进行修理,修理费80元,当投诉人王某某去领取时,发现原来好好的手表玻璃镜面边缘出现有磨损,表圈上有多处划痕,要求修理人许某某予以赔偿损失未果,遂即到含山县消费者协会请求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接到投诉后,含山县消协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投诉人王某某的投诉情况属实,遂召集双方调解,对双方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并指出被投诉人应承担的责任。经调解,被投诉人叶某某同意在退还修理费80元的基础上对手表玻璃镜面边缘有磨损,表圈上多处划痕进行修复处理并赔偿投诉人王某某损失费100元,双方表示满意。
在此含山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对商品进行修理时应当到具有修理资格的正规店内修理,并向经营者索要相关的发票或相关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