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失声 屏幕换装
2010年10月27日市民高先生在解放路某手机店购买了一步东信EA888手机,价值420元。三个月后,手机彻底成了“无声”手机,于是高先生将手机送修,商家很爽快地答应帮高先生免费维修。几天后,高先生拿到了恢复声音的手机很高兴,自然没有注意其他,但是回家后仔细检验才发现,好好的触屏竟然毫无反应了,这算怎么回事啊?喇叭好了,屏幕坏了?无奈之下,他又将手机送修了,几天之后去取的时候,高先生彻底傻眼了,原来商家彻底将屏幕换了,还不是原装的,触屏键都不一样了。这下高先生不干了,买部手机三番五次送修,最后竟是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接受不了,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换原装的屏幕,但是对方不同意,于是2011年3月14日高先生到3·15活动现场向金安区消协投诉了。
消协人员与该商家联系,希望本着“和为贵”的原则,双方相互协商解决,但是无奈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于是就将双方都约到消协办公室一起商议,最终商家以280元将高先生的手机回收,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按“三包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三包”期内维修3次以上,商家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的要求。按规定除掉待机和维修时间,消费者应向商家支付千分之五的日折旧费。案例中,高先生的手机明显已经超过了“三包”期限,但是相对于商家来讲,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并且商家维修时将消费者手机其他部件损坏,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又直接换掉原装部件,确属商家的责任,于是就直接参照上述规定解决这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