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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1号消费警示---这起安装责任谁负?

2011-05-01   来源:芜湖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作者:葛慧娟   浏览:2902

 

太阳能热水器以其安全、环保、容水量较大,不占用室内空间等优点,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大多数消费者在选购太阳能热水器时,仅仅重视品牌和功能,费用交付手续结束后,就匆匆了事。却往往忽视了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旦出现了安装责任纠纷,经营者和消费者就互相推诿,消费者很难得到赔偿。

20113月,某消费者以25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皇明牌太阳能,由于太阳能安装在屋顶上,不同于其它家电用品安装时有户主的陪同。消费者使用一周后,太阳能的三根管子爆裂,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太阳能。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得到解决,经营者以三根管子是被物体砸裂,而非质量问题拒绝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到县消协秘书处投诉,经我县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了解后发现,经营者的安装人员,在安装完工后,发现太阳能附近有物体可能会砸到太阳能,但安装人员并未将此事告知消费者(安装过程消费者并未在场),交付使用后消费者也没有仔细查看,结果导致太阳能热水器的三根管子被屋顶通风盖因大风抛起而砸裂。经我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与经营者各支付管子成本价的一半费用,其他损失由皇明太阳能安徽经销商负责。

因此,对于上述事件,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安装太阳能时,应及时检查太阳能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些隐患,而经营者的安装人员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太阳能安装完毕后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样及时检查与及时告知,既避免了之后产生的责任纠纷,也不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未知的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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