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合肥市>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县消协面向社会招聘3.15消费维权志愿者

2011-05-09   浏览:2939

为强化消费维权的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和参与消费维权,建立适应新形式下消费维权保障体系,庐江县消费者协会特向社会招聘315消费维权志愿者。

一、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是指在我县辖区内出于社会责任、道义和良知,自愿协助消费者协会工作,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申报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公民,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较为熟悉并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

三、庐江县3.15志愿者招聘名额为20名。

    四、3.15志愿者义务和权利

(一)3.15志愿者义务

1、宣传工作: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2、调解工作:接受消费者协会的委托,调解简易消费纠纷,参与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咨询、调查、调解和诉讼。

3、收集信息工作:收集消费信息,听取社会各阶层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及行政部门反映消费动态和消费者意愿。对重大消费侵权事件,及时上报消费者协会或行政部门。

4、参与体察监督工作:参加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监督检查、听证活动、维权经验交流等活动。

(二)3.15志愿者权利

1、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以及消费者协会委托行使的职责。

2、有权了解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

3、有权参与县消费者协会的志愿者社会活动。

4、有权提出不再担当志愿者。

五、3.15志愿者审核:由县消费者协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申报者进行筛选,筛选后的人选报市消费者协会审核,由市消费者协会颁发《3.15维护消费者权益志愿者》证书,确认志愿者资格。任期限4年。

六、报名方式

有志从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志愿者,请登陆巢湖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网址:www.ah315.cn/upload/2011-3/2011033042996365.xls 下载《巢湖市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申报表》,填写后寄至县消费者协会。

庐江县消协地址:庐江县长江路388号          邮编:231500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