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入住不久,却因房顶渗水不断,给消费者造成诸多麻烦。近日,裕安区工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使问题圆满解决。
原来,消费者潘女士于2007年购买市区云路街一套商品房。自购房入住不久,房顶因现浇板开裂,一直渗水不断,给消费者潘女士一家的生活造成诸多麻烦。在此期间,潘女士多次找物业和开发商,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物业公司曾于2008年派人维修一次,但没有修好,依然如此。由于长时间的房屋渗水,使房屋漏水越来越严重。于是,潘女士个人出资对室内维修了三次。但由于现浇板开裂的根本原因,室内渗水一直未能修好。无奈之下,潘女士于2010年12月投诉到质量鉴定站,质量鉴定站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并出示了相关书面证明。而开发商对此事同意给予维修,而此前对潘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对此,潘女士无法接受,便再次投诉到裕安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并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裕安区工商局迅速指派辖区北市工商所执法人员处理投诉纠纷。通过现场取证拍照,执法人员认为投诉情况属实,房顶渗水现象明显。于是,执法人员多次与开发商和潘女士联系,了解双方的意见,同时宣传相关法规,陈述利害关系:本着公平买卖,诚实守信的原则,消费者应该享受质量安全可靠的商品。商家必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产品,否则违法了《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执法人耐心细致的解说,开发商给予了积极配合,也得到了潘女士的理解,最后开发商同意赔偿潘女士四千元经济损失,而潘女士也对此赔偿表示满意,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 孙明亮 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