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考评,以加强维权能力建设促进职能到位为重点,积极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通过抓基础、抓宣传、抓创新、抓重点、抓服务,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基础,认真受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仅2010年,市消协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392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 万元。做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如:远在湖北异地的投诉,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消费者追回购药款3600元。消费者张某于2010年1月27日,汇款3600元至湖北省某医药公司购买药品,公司既不给药又不退款。张某与该公司联系多次未果,十分气愤。我们接到投诉后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取得联系,在两地消协的共同努力下,张某获得退款3600元,张某逢人就夸:“消协是消费者的娘家”。消费者金某于2010年11月26日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蛋黄派”食品,价格7元,打开后发现食品霉变,不能食用,找到超市要求给予赔偿,超市只 退还购物款,不同意给予赔偿,于是金某投诉到消协。经查,消费者反映属实,我们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责令超市十倍赔偿金先生70元,消费者满意而归。
二、抓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好“3·15”纪念活动,积极开展消费引导和教育
多年来市消协积极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采取市县联动、社会互动、内外结合等方式,紧扣年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做到规模大、亮点多、效果好。
1、每年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办公会议。形成滁州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会议纪要。
2、每年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联合市工商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公布侵权典型案例。同时,邀请《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宣传规模逐年扩大。
3、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联合市工商局、企业共同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使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到每一位消费者。
4、强化舆论宣传,开辟专栏、专刊。一是在滁州市主流媒体开辟专刊、专栏整版刊登上年度投诉热点、维权典型案例;二是各县(市)、区分管县长在当地电视台发表消费维权电视讲话;三是在省消费者协会网站及时宣传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动态;四是编印“3·15”维权专刊并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送,扩大宣传范围。针对每年的消费申诉热点,在媒体发布消费警示。
5、开展法律宣传“四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市消协每年邀请部分诚信单位代表,召开当年的年主题宣传座谈会,向他们解读年主题的涵义。积极与全市各大院校联系,开展“宣传维权知识,共创和谐校园”活动。联合邮政系统组织有关企业,围绕消费维权知识将明信片制成答题卡,在社区、企业等社会各界进行知识竞赛。
6、开展“送法律、送科技、送服务”三下乡活动。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利用农村庙会之际,向农民宣传法律和维权知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咨询。制作“家电下乡”、“维权服务下乡”电视专题片,在省、市电视台播放。
7、举办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每年
三、抓创新,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积极开展网络建设和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同步重视、同步发展城乡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开展消费者投诉站进街道社区、进服务场所、进写字楼的等活动,截止2010年已建站392个,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一会两站”、“所村(区)挂钩”建设,我市建立“一会两站” 、“所村(区)挂钩”消费维权联络站1193个,实现了全覆盖。实现了农村消费维权有人问,有人管,小事不出村,大事第一时间有人报告。仅2010年,农村“一会两站”就受理消费者投诉1976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9.37万元。
四、抓重点,开展社会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1、积极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强化社会监督。三年来先后开展了银行、手机行业、公用服务业、邮政行业等问卷调查活动。市消协还会同市工商局对建筑型材、眼镜、服装、成品油进行监测,加强社会监督。同时,我们每年都召开受理投诉处理情况通报、约谈会议,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市消协每年将被投诉次数较多的企业负责人邀请至市消协,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企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小的投诉不出柜台、一般投诉不出楼层、大的投诉不出店门即可得到解决。
2、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定“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开展2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在市消协、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积极努力下,2011年4月滁州市天长东路商业街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协会等12家单位授予“第五届安徽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荣誉称号。
3、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致经营户一封信、与经营户签订责任制、开展街头宣传、深入企业宣传、发布消费警示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他们诚信兴商,积极主动维权。
4、关注民生,参加听证会。近年来我市对自来水、天然气进行了调价,市消协参与了听证会的全过程。受物价局委托,来自消费者的代表,是市消协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抽号产生。通过听证会的参与,市消协的社会监督影响力得到了不断地提升。
五、抓服务,进一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服务工作
近年来,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三下乡活动。会同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先后组织格力空调、海尔电视、美菱冰箱等家电企业和农资、农机企业的技术人员深入农村,检查用电安全,开展家电维修、技能服务,散发保养、选购、使用家电知识小册。据统计,仅2010年全市参加的单位和企业就达135个,接待咨询2150人次,散发宣传材料6万余份,吸引农村消费者有5万余人,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检修产品965户(人)次。受到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同时,积极配合市工商局加强家电市场检查力度,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871个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检查经营主体1479户次,在“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建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立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绿色通道”,使消费者投诉得到就近解决。还会同财政局、商务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检查组,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检查。重点查处销售网点的主体资格和销售规范。使我市家电下乡市场得到有力的净化,使国家惠民政策得到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