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
一次性消毒餐具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是其法定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餐饮服务企业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均属违法行为。按照省工商局工商消字〔2011〕106号《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砀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此警示:
一、餐饮服务企业应向消费者无偿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禁止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
二、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进行查处。
三、消协及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告知广大消费者本公告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砀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