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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维修收费

2011-03-25   来源: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许晓琳   浏览:2100

 

“三包”期维修收费 
砀山消协叫“停”
近日,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在“三包”期范围内,维修人员却索要费用的家电维修纠纷问题。厂家最终同意维修产品,并继续执行“三包”。
3.15期间,刘女士来砀山消协投诉,称其2008年5月11日在县城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品牌冰箱,商家随即赠送VIP金卡一张,此卡可延长维修期至三年同时附带冰箱压缩机保修至六年。第一年,冰箱压缩机即出现问题,经销商免费维修。但第二年,压缩机再次出故障,二次维修,工作人员提出需交纳400元维修费且压缩机只能保修半年。刘女士对此事不服,拒绝交费维修并投诉到县消协。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积极查证事实并与厂家联系,诉之《消法》中“三包”规定的法律知识,厂家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向消费者道歉、免费更换冰箱压缩机并按“三包”规定执行保修期。
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保存好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此维护自身权利。如出现维修,也需向维修人员索要维修手续,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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