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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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文艺晚会

2011-05-13   浏览:2452

 

3月14日,为隆重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影剧院联合举办大型文艺晚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怀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庆华,县政协副主席王广传和含城社会各界人士一同观看了现场演出。
   演出前,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怀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李怀东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消协组织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要求,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指导消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李怀东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系百姓利益,事关社会稳定。2011年,希望全县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受理和调解消费者投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消费咨询和调查,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消费者自觉维权,科学消费。县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和消费安全的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严肃查处侵权案件,打击不法行为。广大消费者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学会依法维权,科学消费。广大生产经营者要遵守商业道德,合法经营,切实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开创我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县工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张丕在致辞指出,2010年,全县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消保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二是强化了社会监督;三是增强了维权实效;四是扩大了消费者组织影响。一年来,我们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6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263件,成功调解257 件,调解率达 9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万余元。
   张丕表示,2011年是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全县工商部门和各级消协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完善消费维权责任体系,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打造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二是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创新维权救助机制;三是要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四是要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构建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企业满意,消费者信任的消费维权队伍。
   晚会上,来自马鞍山的文艺工作者表演了舞蹈、双簧、器乐演奏、独唱等节目。整场演出突出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紧扣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受到了现场观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举办专场文艺晚会,营造了浓郁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氛围,对促进和谐消费、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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