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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警惕三类陷阱

2011-05-17   来源: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韩广作   浏览:3481

 

购房警惕三类陷阱
陷阱一:交了定金不一定能买到房

  王先生向开发商交了1万元购房定金,开发商叫王先生回家等候通知,开发商将凭收据与王先生签购房协议,房价将控制在每平方米4300元以内。然而,等到楼盘开盘时,开发商却不与王先生签购房协议,而且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5300元。对此,律师表示,定金只能证明王先生有权买房,加之没有书面合同确定房价,购房者如果遇到开发商“耍赖”,很难通过定金收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在交定金时,与开发商签订其他更加明确的书面协议,以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陷阱二:警惕“被查封、被抵押”房产

  此类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虽然打官司可以讨回购房款,但获得的赔款十分有限,而且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因此,消费者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真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陷阱三:警惕购房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对于购房合同,消费者一定要看仔细,如“交房付款”,到底是先交房还是先付款,就有不同理解。因此,消费者与开发商在签购房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付款、交房、违约条款,以及双方在办理房产证中的责任划分、办证期限,同时,消费者应当保留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时退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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