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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和县消协消费警示7

2011-05-19   作者:黄蓓蓓 刘静   浏览:3024

 

三无”手机坑农
工商助农维权
5月15日上午,消费者李某一手拿着800元刚退还的手机款,一手紧握着和县西埠工商人员的手连声感谢:“没有你们,这钱我可就要不回来喽!”原来,李某买了部“三无”手机,想退货,可商家不允。后在西埠镇工商所地成功维权下,拿到了退回的手机款,同时还现场查获到多部“三无”手机。
5月14日,西埠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李某的投诉,称其一个星期前在西埠街道某手机店购买了一款手机,回家后发现该手机待机时间只有一天,遂向该手机店反映。该店帮其换了块电池后,可待机时间依然还是一天。李某于是要求退货,可手机店老板以用过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李某无奈,只好到西埠消协分会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发现该款手机的外包装上没有厂家、生产场地和“三包”标示,很可能是一件假冒伪劣产品。后经工商执法人员实地调查,该款手机没有“检测报告、合格证、进货发票”等相关证件,确属“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店主无条件退还手机款,并扣押查封了该店同样几部“三无”手机。
“不法商贩正是利用了农民朋友对手机产品缺乏认识的弱点,坑害农民的。”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要仔细核对手机的“三包”凭证、发票、手机串号以及电池的出厂序号等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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