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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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质量不过关 工商调解达成退货

2011-03-15   来源:祁门红盾信息网   作者:童列康   浏览:2194

 

216日,历口工商所接到县局转交的一起洗衣机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主要事实是祁门县安陵镇雷湖村蔡某于2009316日从雷湖村陈某处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家电下乡活动的洗衣机,价格1769元。在随后的正常使用中出现甩水不干等问题,经陈某联系的专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后,问题并未得到根除。蔡某曾试图再次与陈某协商以期更好的解决,未果,专业维修人员也未再上门维修。洗衣机相关材料齐全,仍在保修期内。

接诉后,历口工商所高度重视,马上组成了由所长牵头,消协工作人员协助的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先去消费者蔡某处查看洗衣机的具体质量问题,并核实了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保修证书,证实洗衣机仍在保修期且故障非人为造成。而后,工作人员在陈某的经营场所内就投诉对蔡某和陈某进行现场调解。由于是洗衣机的电机问题,在常规情况下难以修复,蔡某希望退货,陈某以洗衣机使用已近两年,遂不同意,双方因此僵持不下。工作人员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电“三包”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积极做好陈某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蔡某将洗衣机退还陈某,陈某原价款返还蔡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于2011311日履行,一起消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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