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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消协2011年第二期工作通讯

2011-06-03   来源:市消协秘书处   作者:王念申 陈巍   浏览:2660

 

工作动态
淮北市消协举办常务理事2011年新春联谊会
2011年1月31日,市消协举办了常务理事新春联谊会,参加联谊会的有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等多家理事单位。
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健作了重要讲话;市消协秘书长王念申作了2010年市消协工作报告;通报表彰了我市获得全省第八届“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讨论了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征求了与会单位的意见。
 
工作总结
淮北市消协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淮北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和在省消协的积极指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改进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切实履行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使我市消保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紧扣“消费与服务”的年度主题,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契机,与各市直机关单位、媒体共同举办系列大型活动:1、召开全市“3.15”纪念活动大会,表彰年度“诚信优胜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商店”,公布年度十大维权案例;2、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投诉、进行真假商品识别讲解、宣传《消法》相关知识;3、组织开展全市诚信承诺企业联盟活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推进以和解促和谐的新格局;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打击震慑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夯实了消协宣传教育、引导消费工作的基础。
“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发挥“一会两站”网络优势,依托社会力量,狠抓群众基础,完善细枝末节。1、扩大媒体宣传。2010年我市消协与淮北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电视报社、淮北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均开辟了消费维权专栏,公布典型案例,宣传消保知识。2、寻求政府支持,与政府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服务消费者同时亦是在帮助政府实现服务职能。我们利用物价局举行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的机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并组织广大消费者参观新旧两种垃圾处理场。让其畅谈感受并认识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及合理收费的必要性,无形中帮助政府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3、进一步加强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硬件建设,做到“成熟一个,设立一个,规范一个”,逐步健全全市三区一县消保网络。4、通过各事业企业协会,邀请各专业、行业权威人士进行交流学习,建立发展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督促企业、商家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以自行和解促社会和谐。5、依靠政府及企业的支持,与教育部门联手对学生群体进行消费教育,倡导科学环保的消费观,在学生群体中树立消保维权意识。6、健全市场监督体制,完善义务调查员制度。与市场行政监察部门建立联系交流平台的同时,消协依托群众建立了义务调查员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市场调研监管机制。2010年6月,消协义务调查员成功开展对淮北市行政区划的市、区级、矿区、私立医院等医疗服务行业服务状况调查,对该行业诸多问题进行披露,并行文至相关部门建议限期整改,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服务了广大消费者,加深了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
二、强化维权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维权实效。
2010年,市消协受理消费纠纷案件5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消协受理投诉案件较上年增长370%。消协工作人员参阅大量文件资料,规范案件受理处理流程,使所办案件及时、有效、规范、稳妥地得到了处理。在我市一些网络论坛中,经常可以看到网民对于消协处理消费纠纷的赞誉,反映了我市消费者对消协工作的肯定。
1、多途径受理案件,保障维权通道畅通。2010年7月我市消费者协会网站正式运行并指定专人管理,不但加强了对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宣传,而且将消费者投诉途径拓宽至现场、电话、网络投诉的三维一体,投诉方式更加便民,投诉成本更加低廉。
2、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流程。案件受理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案件处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解不成促调解,调解不成则协助消费者走司法或仲裁程序。时时按程序,步步有机制,切实做到不延误消费者时间,不浪费消费者精力。
3、以沟通化解矛盾,促成消费纠纷自行和解。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研,发现消费纠纷大多成因是沟通不畅。对此,消协创立出独到的消费纠纷调解模式,将“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与法律法规教育相结合,使得纠纷双方互谅互让,相互满意,最终促成和解。
4、激活诉调机制,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创新是消费维权科学发展的动力。市消协在过去建立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对接大调解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指导思想,细化了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保障措施和对调处中心的具体要求。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真正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形成合力,优势互补。通过全面融合,互补互济,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三、强化消协秘书处规范化建设,锤炼队伍,努力提升消保维权水平。
在省市工商局、省消协的大力支持下,依靠自身的努力,我市消协秘书处队伍得以壮大,办公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目前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我市消协秘书处已完成了四个建设:“一人一套电脑办公桌椅设备,两人一个部门职能办公,三人一个团体展开调研,四人四方面全面发展(宣传组织活动、案件接待受理处理、办公室档案管理、组织汇报理论研究)。”秘书处还确定了“一周一论一作业、一月一案一分析、一季一法一考试“的学习制度,此举有力促进了消协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在完成秘书处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软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16项规章制度,完善约束机制,使消协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10年对于消协是辛苦的一年,是饱含激情的一年,更是收获的一年。如果说消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那是靠市委和市政府及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大力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感到,工作中仍存在着很多不足,如在理论研究上、在特殊行业维权上、在人力和财力上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和困难将在新一轮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消协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全面履行好消协维权职能。
一、认真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抓住契机,广开言论,大造声势,烘托氛围,提升公信,树立形象。
二、整合社会资源,凭借消协舆论优势,继续组织各种吸引全民参与的公益活动,加强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争当公益事业排头兵。从而为引导消费,树立民众科学环保的消费观扎实基础。
三、树立健全各热点行业行业规范。针对保险业、家庭装修行业、婚纱摄影行业、汽车贸易及维修行业,农资农贸、商品家电等消费者投诉热点,市消协将逐步制定完善行业规范,以期达到制度规范、行业自律,促成自行和解机制。
四、组织开展对各类商品的调研比较,定期发布消费预警。
五、提高“四进”频率,特别是面向学校和学生群体开展消费教育活动,编写消费教材,实施面对面的消费教育。
六、进一步加强秘书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秘书处建设的新模式。
七、创新工作机制和理论研究制度,争先实践——建立健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针对消费纠纷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结合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做好与人民法院的调诉工作对接,形成比较完整的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以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从而增强消费纠纷的调处实效。
八、认真完成上级赋予和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消费警示
市消协提醒:别让消费卡“卡”住了消费者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各种洗浴卡、健身卡、购物卡、会员卡将钱包充斥的满满当当,消费者真正做到了“有卡走遍天下”。这一张张小卡片在为消费者带来实惠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为商家融通了资金,锁定了客源,看似“双赢”。但由于各种消费卡的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而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极易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从而产生纠纷。近期,我市消协接到消费者对洗浴卡无法继续使用的群体投诉。
工作人员通过对商家的实地调查,发现导致消费卡不能继续使用的原因是由于经营主体的更换。实际上许多商家都故意隐瞒其经营战略和结构调整,甚至退出经营、转手出让的信息。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消费时应该注意一下几点,来规避消费风险。首先,消费者应具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选择服务时应该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通过实地感受和亲朋口碑的方式了解,不轻信商家宣传。其次,要理性消费,量入为出。不要为各种优惠所累,避免大量资金注入和较长的消费周期,应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主,不要盲目的为未来风险买单。再次,在自己经常活动的住处或者工作区域选择消费。这样便于与商家保持密切而稳定的联系,尽早发现情况变化,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对预付消费卡使用的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细节问题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保存好合同、发票等,便于日后维权。
此外,消协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预付费消费的经营者要进行动态监管,不仅包括对经营者进入时进行必要的审核,对经营状况也适度监管,一旦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减低消费者损失。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行政干预手段,建立经营者缴纳保证金制度,避免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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