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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消协听证会上阐述消协观点

2011-06-03   来源:舒城县消协   浏览:5080

舒城消协听证会上阐述消协观点

 

2011531下午,舒城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舒城县赛福宾馆召开,县消协秘书长应邀参加。

会上,县消协秘书长根据之前查阅的相关法律法规、材料、座谈等了解的情况,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问题发表了以下观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安徽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水价属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县物价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定价之前召开这次听证会,这既是法定程序,又是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好形式,表示支持。

二、听证会不能全部开成“涨价会”,因为这样反而把涨价的责任推到了听证会参加人即所谓的“消费者代表”身上,进而推到了消费者自己身上,是消费者自己要求涨价的。

三、自来水行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其价格调整不仅多考虑企业经济利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既是公益性企业,政府投入、相关政策优惠都应有所体现并纳入企业成本。调整价格,特别是涨价,更应考虑最基本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针对企业提出的涨价理由,消协分析如下:

关于成本上升问题,若是其他企业在目前情况下还有一说,但自来水却正好特别,其主要原料是天然的水,而舒城目前仍是丰水区,原料基本上可算是 “免费的”,源源不断的。至于管网改造费,企业本身经营中就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新规划区管网铺设应由政府配套资金解决或由开发商或受益人一次性承担,而不应纳入日常供水成本。

关于企业债务负担重问题,其债务主要是固定资产投入和企业改制期间留下来的,既然是公益性企业,就应按公益性企业相关规定操作,由政府投资、政策支持、新开发区统筹等办法解决,而不应只通过调整水价由消费者埋单,更何况这些债务形成的原因还值得商榷。

关于与周边县、市水价相比差距较大的问题,消协调查发现,六安市2009年调整的现行水价就与舒城城区现行水价相同,其随征的污水处理费每吨还低0.1元。而六安是地级市,我们是县城。

能站得脚的调整理由仅有为改善县城的水质、水压和供水量。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监测标准已由原先的36项调整为106项,净水设施、化验设备等供水安全设施确需添置。

消协认为,按照国家“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价机制,为保证供水企业稳定发展,政府在这项关乎民生的公益企业身上应多支持、多投入,特别是新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更要给予多关注,将自来水管网项目有超前性的纳入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减轻水企业负担。相关优惠政策要切实到位。供水企业更应挖潜,节支增效,如定岗、定责,裁减冗员;查漏抢修,减小水损;提前介入,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等等措施,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消协还认为,合理的调价,特别是我国大部分地区面临缺水或严重缺水的现状,适当调整水价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节水意识,但在现时全国多种价格渐涨的大势下,自来水这个关乎每个人生活的企业—公益性企业也去凑这个热闹,对于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否是一个冲击?对于社会稳定大局是否造成影响?即使涨价,这个时机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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