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金安区消保委裕安区消保委叶集区消保委霍邱县消保委舒城县消保委金寨县消保委霍山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宾馆条件差劲 消协调解退房

2011-06-08   来源:六安市消协   作者:姜文明   浏览:5042

【案情简介】65,来自合肥肥西县的先生送孩子到六安参加高考,先前付了600元订金在六安某商务宾馆预订了三天的房间,当天又预付了三天住宿费1600元,当上楼准备入住时,先生发现这家宾馆住宿条件比较差,房间不通风,所谓的套房仅仅用一道布帘将房间隔开,感觉对孩子考试不利,遂要求退房,并愿意自行承担600元订金损失,要求宾馆将1600的预付房费退还遭拒,于是投诉至市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市消协随即会同裕安区工商局、北市工商所共同介入调查,并召集当事人双方到北市工商所接受调解。经了解事情经过,工作人员向宾馆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宾馆负责人表示信服,最终调解焦点聚集在消费者是否在宾馆入住,商家认为,尽管消费者不满意住房条件,但5号早上八点多已经将房卡交予消费者,消费者直至下午4点多才将房卡返还宾馆工作人员,宾馆要求收取消费者一天房费688元,最后消费者表示自己愿意承担600元的房费,要求宾馆一次性退还消费者1000元,宾馆负责人表示同意,退房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