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正式与市保险行业协会
建立协会之间联系制度
为加强协会之间的联系,促进协会之间的工作交流,日前,铜陵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与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协会之间的工作交流指导意见(试行)。
与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制度,它的意义就在于更好地宣传贯彻《消法》,充分履行“服务、监督、协调”的职责,从整合资源出发,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指导意见》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依法原则、强化自律原则、沟通协调原则。《指导意见》确定的联系方法包括:1、建立投诉联合磋商机制,即:消费者到市消协投诉有关保险业务方面的问题,市消协可根据情况直接与被投诉的保险公司联系,也可以直接转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处理。对重大有影响的消费者投诉,由市消协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磋商,研究解决等内容;2、建立学习、工作交流机制,即:协会要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根据需要,双方进行学习和工作交流,同时协会之间经常保持信息沟通等内容;3、确立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铜陵市消协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