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肥东县消协接到投诉称购买了大半年的农用收割机,经销商至今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购机发票,导致该农机无法上牌照,跨区作业,购机农民损失惨重。
肥东县白龙镇的李先生与2010年9月24日购买的谷缘牌150型农用收割机,只有收据,没有合格证和购机发票,以至无法入户。出售农机的业务员一直推委,无法提供当时承诺的合格证和发票。消协了解情况后,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得知,该农机实际为享受过国家补贴的二手农机,但业务员在推销农机时,只说明该农机已按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后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同时承诺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购机发票,并办理入户手续,但未告之该农机实为二手农机。经消协调解,经销商同意负责给该农机办理入户手续,但因为是二手农机,不能保证提供农机的原产品合格证和购机发票,消费者也不可再次申请办理补贴。
为此,消协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享受过国家补贴政策的农机,属已办理过销售手续的二手农机。消费者在购买农机时一定要索要产品合格证和购机发票等相关凭证,确定购买机器属全新产品,以免陷入无法入户、无法享受正常维修服务的尴尬境地,同时也为日后合法维权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