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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消协2011年第七期工作通讯

2011-06-15   来源:市消协秘书处   作者:王念申 陈巍   浏览:2638

 

工作动态
淮北市消协召开“以和解促和谐”工作例会
 
(市消协陈巍)610日上午,淮北市消费者协会再次召集鼎盛国际购物中心等十家企业召开“以和解促和谐”工作例会。会议对近期活动开展情况做了总结,并且对下一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会议由市消协秘书长王念申主持,消协秘书处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念申秘书长通报了4月份各企业上报的和解纠纷情况,要求相关企业要从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积极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证纠纷能及时化解。他还指出,开展本次活动是消协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市消协以后每月都会及时通报企业进展情况,近期还要针对企业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各企业都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提醒在夏季来临之时,相关超市、卖场一定要重视食品安全,保证商品质量。
会议还传达了省消协关于开展“明码实价承诺”活动意见,并听取了各企业的相关建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淮北市消协把“以和解促和谐”活动转变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创新!
 
投诉分析
2011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分析情况
本季度全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199件,已解决199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56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共1522人次。
  一、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一)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共120件,占投诉总量的60.30%;安全问题共3件,占投诉总量的1.51%;价格问题共8件,占投诉总量的6.53%;计量问题共13件,占投诉总量的6.53%;广告问题1件,占投诉总量的0.50%,虚假品质表示问题共4件,占投诉总量的2.01%;营销合同问题共43件,占投诉总量的21.61%;其它问题共7件,占投诉总量的3.52%。(详见下表)
 

项目
质量
安全
价格
计量
广告
虚假
品质
营销
合同
其他
数量
120
3
8
13
1
4
43
7
所占
比例
60.30%
1.51%
4.02%
6.53%
0.50%
2.01%
21.61%
3.52%

表一:2011年第二季度投诉类别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按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共37件,占投诉总量的18.59%;家用机械类共23件,占投诉总量的11.56%;百货类共60件,占投诉总量的30.15%;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共11件,占投诉总量的5.53%;农用生产资料类6件,占投诉总量的3.02%;服务类共61件,占投诉总量的30.65%;其他商品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50%。(详见下表)
 

项目
家用电子电器
家用机械类
百货
房屋
及装修建材
农用生产资料
服务
其他
商品
数量
37
23
60
11
6
61
1
所占
比例
18.59%
11.56%
30.15%
5.53%
3.02%
30.65%
0.50%

表二:2011年第二季度投诉性质所占比例 (单位:件)
 
(三)第二季度投诉占据前三位的商品与服务

类别
位次
百货类
服务类
名称
件数
名称
件数
第一位
服装鞋帽
25
电信
14
第二位
食品
16
公用事业
14
第三位
日杂用品
6
房屋装修及物业管理
6

表三:2011年第二季度投诉占据前三位的商品与服务(单位:件)
 
二、本季度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热点分析:
  (一)商品质量问题高居投诉性质类榜首。
  从本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来看,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在共受理投诉的199件案件中,质量问题共120件,占投诉总量的60.30%。
  (二)服务类投诉较一季度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居投诉类别首位。
本季度服务类投诉共61件,占投诉总量的30.65%,其中公用事业、社会服务14件,电信服务14件。服务类投诉的质量问题共28件,营销合同22件。供电、电视网络,电信网络投诉占据主导,除质量问题外,服务诺成合同中权利义务纠纷逐步增加,因此,下部工作重点在于加强对商品服务部门的事前引导作用,规范商品服务交易行为。
(三)百货类投诉比例较一季度略有上升,投诉类别中位居第二
本季度百货类类投诉共60件,均占投诉总量的30.15%,其中服装鞋帽投诉有25件,食品投诉有16件。百货类投诉的质量问题共37件,位投诉质量问题之首。应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一方面规范商家供货查验行为,另一方面增加消费指导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认知水平。
  (四)家用电器类投诉在投诉类别中位居第三。
本季度家用电器类投诉37件,其中通信类产品投诉12件。家用电器类质量投诉26件。适逢3.15及5.1假期,商家促销活动较频繁,对家用电器消费量有所刺激,其所引起的投诉亦有所增加。应加强对家用电器自身售后服务监督,规范管理,促使此类纠纷自我消化,最大程度发挥企业诚信联盟作用。
 
消费警示
市消协端午节消费警示选购粽子四注意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又将临近,粽子作为中国的传统食品开始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成为各大超市、卖场的热销食品。为了使广大消费者吃到放心的粽子,过一个舒心的端午节,淮北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选购粽子时,要选择有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签齐全的产品。此外,还应认准“QS”标志,有这种标志的粽子质量有保证。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知名产品。
二、优质的粽子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粽体无外露,具有糯米及其他谷类食物应有的香味,无酸败、发馊等异味。由于新鲜粽子保质期短,消费者把粽子买回家后最好当天食用或放在冰箱内储存,否则就容易变质。在购买熟粽子后,应重新加热蒸煮后食用,若发现有杂质、夹生、霉变、生虫现象,千万不要食用。
三、要警惕返青粽叶。为保持粽叶新鲜诱人,一些商家采用化学染色手段,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用硫酸铜和工业用氯化铜,让已经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使其表面光鲜、色泽鲜绿,而人体过量或长期摄入铜,会使大量铜元素积蓄于肝脏,引起铜中毒。因此,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不要选购粽叶颜色过于鲜艳的粽子。
四、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尽量到规模较大、信誉好的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商店购买。消费者应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以便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工商、消协投诉维权。
市消协还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大家不妨买些新鲜的粽叶和优质糯米亲手包粽子,既吃到了安全放心的食品,又平添了许多传统节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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