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协会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濉溪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濉溪县消协继续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市消协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能。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县消费者协会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县消协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县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义务调查员应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市场消费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5、全力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有力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是县消协组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我们要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转变作风,为消费者解难,为政府分忧。
6、建立与安徽省消协官方网站网络对接,开辟消费者讨论专区,逐渐形成一种健全的网络监管机制,有利于消协及时、真实的掌握市场第一手消费动态。
7、加大消费教育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的作用,妥善解决农村消费纠纷,为农民生活消费排忧解难。二是加强对“一会两站”义务监督员队伍培训,提高他们对农民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社会监督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8、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人员的整体水平。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消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工作创新活动,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消协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消费维权的能力。
濉溪县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结构图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