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协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
濉溪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
为隆重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县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提供消费咨询,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观念,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造性地开展具有广泛影响的一系列纪念活动,努力开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2011年濉溪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陈钦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家龙县政协副主席
主 任:刘亚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秀侠 县工商局局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建委、县农委、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化委、县市容局、县商务局、县广播电视台。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费者协会,秦品安任办公室主任,柳进军、赵光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1、召开组委会成员会和消协常务理事会会议,通报3·15纪念活动方案,部署3·15纪念活动工作任务。
2、县领导发表3·15纪念活动电视讲话。
3、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在县政府门前设立会场,在各乡镇所在地设立分会场,开展消费维权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现场受理投诉、真假商品识别。
4、在工商工作会议上授牌表彰2010-2011年“诚信优胜单位”。
5、开展法律宣传“四进”活动,即法律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
6、开展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金融、保险、医疗)的消费者评议活动。
7、组织开展全县诚信承诺企业联盟活动,建立健全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组织。
8、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集中抽检活动。
9、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10、开展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检查活动。
四、任务分工
本次活动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工合作,明确任务和责任。其具体安排如下:
1、户外大型宣传活动由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
2、商品真假鉴别由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及相关企业,根据各自职能,分别进行;
3、咨询及散发宣传资料,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进行;
4、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由县消协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提供假冒伪劣商品;
5、对公共企业的评议由县消协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6、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集中抽检活动由县工商局组织;
7、诚信承诺联盟组织的建立由县消协、县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8、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检查活动,由县消协、县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者协会、各职能部门、各企业要把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畅通投诉渠道,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维权合力。
2、要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努力建立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创新维权模式和手段,做到打保结合,打扶结合,管服并举,既要净化市场环境,又要促进经济发展,既要打击消费欺诈行为,又要引导消费者积极消费,科学、健康、文明消费,以此来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各企业要真正把消费者当成“上帝”,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热情服务,积极加入诚信承诺联盟组织。
3、县财政、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和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营造节日氛围。
4、认真及时做好总结,各单位要于3月18日前将3月15日当天活动的总结、图片、数据统计以书面的形式报组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全月开展的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
2011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 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消费环境
* 转变发展方式 扩大消费需求
* 改善民生 促进消费 推进发展
*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
* 促进消费需求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 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 全社会携手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健康消费,关注民生倡议书
全县消费者和经营者: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中消协将今年3.15纪念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把关注改善市场环境、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和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目前最主要的工作。为构建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发出以下倡仪:
一、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节约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改变不利于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消费行为、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敏于求知,努力用科学知识指导消费,提高自我消费意识;强化自身消费修养注意遵守社会公德,增强社会责任感;不盲从攀比,不铺张浪费,避免陷入消费误区,做一个成熟、理智的消费者
二、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将自身消费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监督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和法律框架体系内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
三、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群众监督,主动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反映商品和服务存在的问题,以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民生的落实。
四、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积极转变发展模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要求的经营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全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促进和谐濉溪和“资源节约型”、“民生改善型”社会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