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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建材墙面受损案

2011-02-18   来源:定远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作者:陈乐   浏览:2012

 

使用建材墙面受损案
 
【案情简介】
2011年2月21日,定远县炉桥工商所、消协分会接到王某等一起四人的投诉,据投诉人反映,其四人于2010年10月份从炉桥镇街道王某某一门市部购得一批装修材料,包括“赣丰” 牌白色硅酸盐水泥、“跃华” 牌胶水和“欧宝丽”牌外墙乳胶漆,当时被诉人口头承诺,所出售的以上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被诉人承担。申诉人回家以后按正常程序施工,施工外墙面积达180平方米,内墙面积约500平方米,但仅仅施工半个月,外墙墙面则出现大面积起皮、凸包及脱落现象,内墙则出现脱粉,投诉人多次找到被投诉人多次交涉,被诉人都以消费者施工不当拒绝给予补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在接到申诉后,工作人员随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现场查验,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11年2月21日下午,炉桥工商所、消协分会把投诉方王某一起四人和被投诉方王某某约致炉桥工商所会议室进行调解,在工商所、消协分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诉方王某某同意提供重做墙面的材料:胶水10桶,乳胶漆3桶、硅酸盐水泥14袋,并承担装修人工费用的一半,即1000元整,本次纠纷共为消费者王某挽回经济损失约5000元。
【案例评析】
这是一件由建筑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当前建材市场比较繁荣,就难免会出现一些鱼龙混杂的建材,所以消费者在选择建材时一定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尽量选择信誉比较高的大型建材销售商;二是选择商品时要选择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三是购买后一定要求商家出具购物凭证,并保存好,在出现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能提供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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