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们在县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消协秘书处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消协秘书长工作会议和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维权方式转变,以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突破,以开展“明码实价”专项调研为途径,努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和谐宜人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不断强化宣传工作,着力做好“事前引导”。
1、积极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为将此次活动办出新颖、办出特色,我们于3月初就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制定并下发了活动方案,不仅成立了活动组委会,而且筹划部署了13项系列活动,使我县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呈现花团锦簇、异彩纷呈的崭新画面。
3月15日,组织了由200余人参加的8个人员方队和50多辆彩车,沿城区主要街道游行并散发宣传材料。游行结束后在县工商银行东侧广场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县人大副主任张广友、副县长陶光晓、政协副主席韩宏亮亲临大会,并为荣获省消协第八届诚信单位的三家单位颁发了奖牌及证书。各相关执法部门在纪念活动主会场周围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部门通过开展真假商品对比展,重点关注群众关心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展示了10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并向消费者传授了辨别知识,在活动现场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同时,为震慑违法分子、打击违法经营,县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将查处的烟酒、食品、日用品等30多个品种、标值达21.9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公开销毁,有力净化了萧县市场环境。
据统计,今年“3·15”纪念活动共散发各种宣传材料8万余份,拉横幅60余幅,现场接受咨询4000余人次,为消费者义务修理电器、理发、修鞋300多人次,义诊320多人次。通过消费者的广泛支持和普遍参与,“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得到有效传播,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对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大力推动消协网站信息平台建设。
县消协网站是我们进行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活动的直接窗口,打造简洁明了的登陆页面和保证较快的信息更新速度是推动网站平台化建设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我们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及更新工作,对首页的标志图片进行了重新设计,提高了图片信息的数量。按照《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信息化建设意见》精神,坚持每月更新不少于3条信息。目前,已更新各类信息23条,包括消协概况2条、维权动态18条、消费警示3条,其中有7条维权信息被推荐至省消协网站主页,网站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3、认真做好维权信息报送及消费警示发布工作。
今年以来,共向各类新闻媒体报送稿件32篇,其中《中消协工作通讯》采用1篇,省消协网站采用8篇,《省消协通讯》采用8篇,市政府网站采用4篇,县政府网站采用4篇,市工商局网站采用3篇,《皖北晨刊》采用1篇,中国消费网安徽频道采用3篇。通过以上信息的陆续上网、见报,我县的消费维权工作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事前引导”真正起到了作用。
(二)多种措施齐头并进,扎实做好“事中监督”。
1、召开消保政府办公会议,各部门共商消费监管举措。
我县早于2006年就建立了消保政府办公会议制度,3月10日,2011年度消保办公会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陶光晓主持,县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等2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然同志代表县消协所作的工作报告,县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建华同志对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进行了解读,并对今年“3·15”活动的安排进行了说明。会上,各单位就2011年度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
2、招募“3·15”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参与度,不断壮大消费维权队伍。从4月中旬开始,我们就与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人论坛等网站合作,联合发布了“3·15”志愿者招募公告,以电话、网络、现场等形式接受报名。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15天的报名期内,收到50余个报名咨询电话和20余封电子邮件,最终根据人员构成、行业比例、专业特长等因素,确定了10名人选,于5月16日向他们颁发了《“3·15”志愿者聘书》。这10名志愿者来自政府机关、企业、学校、个体工商户等各行各业,在5年的任期内,他们将在萧县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围绕消费领域开展社会监督,推动我县消费维权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3、做好义务调查员核查、补聘工作。
根据省消协秘书处的要求,我们从三月份开始,就对义务调查员进行了全面核查。从核查的结果看,一部分表示不愿再担任调查员,而大部分则由于通讯号码变更无法联系到人。鉴于以上原因,我们通过辖区内的消协分会对调查员进行了重新聘任,经过1个月的努力,共聘任了108名义务调查员,其信息全部录入了省消协网络办公平台。这108名义务调查员的重新聘任,为我们今后开展社会调查和行业点评提供了群众基础。
4、开展消费调查活动,提出完善改进建议。
今年以来,我县共开展了2次消费调查活动,包括“明码实价”调查和物业服务调查。其中,“明码实价”专项调查活动是按照市消协秘书处的要求,通过先期制作《“明码实价”调研情况统计表》和《超市商品价格比较表》,组织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调查、随机询问、抽样比对以及与经营者对话等形式,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20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发现并总结出问题的基础上,撰写了调查报告向省、市消协报送,该报告被2011年第八期《安徽消协通讯》以头版头条形式全文刊发。物业服务调查是按照省消协秘书处的要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全县3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收回的30份问卷全部寄往省消协秘书处,并及时向市消协报送了调查报告。
(三)创新工作完善机制,全面做好“事后维权”。
1、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调解协议法律约束力。
近年来,我们受理的投诉基本都能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切实解决,但仍有3%左右的投诉,在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不执行,致使消费者维权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消费维权新途径,更好的维护全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调研、加强创新,探索将人民调节机制引入到调解消费纠纷领域,4月上旬,联合县司法局、县工商局成立了萧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消协调解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开辟了一条高效、便捷的投诉“渠道”。4月21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奎、县政协副主席韩宏亮亲自为萧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了牌。今后,消费者到县消协投诉,情况较复杂或涉及数额较大的案件将直接转入人民调解程序。经调解成功的,双方将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员会做好后续告知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会进行回访,并制作“回访记录”,防止纠纷反弹,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2、认真受理咨询与投诉,保质上报投诉分析。
我们始终注意发挥消协组织的调解职能,牢固树立消费者投诉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热心、耐心、公心面对每一位消费者,认真依法调解每件投诉、解答每件咨询,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9件,解决9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66元,接受咨询4800余人次(含3.15活动)。
严格按照省局将受理投诉信息实行件报制的要求,9件投诉全部实现网上直报。同时,按时、保质完成了县消协投诉月报,一、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重大案件季度统计表》、季度投诉分析及典型案例上报等工作。
(四)规范管理新进人员,重点抓好秘书处建设。
1、明确职责分工,编制考评方案。
为确保秘书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2月下旬,我们就印发了《关于萧县消协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萧消协字【2011】01号),编制了《2011年萧县消协秘书处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对两名新进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两名新进人员之前从事的工作都与消费维权事业联系不大,为使二人能够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秘书处在组织他们前往省消协培训的基础上,坚持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除学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基本法条外,还就调解工作的相关技巧进行了传授。通过细心的指导,二人在理论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撰写的《浅析农村消费者维权现状及应对策略》、《婚纱摄影暗藏消费陷阱》等文章也先后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通讯》、《安徽消协通讯》等内部刊物刊载。
3、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财务管理。
按规定对秘书处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到质监部门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支两条线,票据管理严格。
二、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
半年来,秘书处的各项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项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维权方式还不够全面;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很大上升空间。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以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为目标,做好理事会换届相关事宜,加快推进“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和“一会两站”建设,为秘书处的持续发展走好关键的第一步。
1、按协会章程规定和社团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理事会换届,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建立并落实理事会议、理事联系等各项制度。
2、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协工商消字 [ 2010] 41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一会两站”进行登记,保证建成面达到95%以上,并建立健全“一会两站”工作制度。
3、与一家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制度。
4、开展对重点行业和关系老百姓日常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公开点评、评议等活动,并总结上报。
5、就发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或行业规定不完善等具有一定普遍性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垄断企业提出改进建议、查询。
6、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确保入盟企业占我县生活类商品与服务企业比例不低于15%。在入盟企业设立专(兼)职投诉和解工作人员,并组织承诺入盟企业开展消费教育等活动。
7、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基地、讲堂等)并开展活动。
8、建立秘书处工作制度,完成省、市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