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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消协2011年第3号消费警示

2011-07-01   浏览:3282

消协提示:警惕旅游消费五大陷阱

 

近年来随着百姓外出旅游逐渐增多,旅游消费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 花山区消费者协会总结出旅游消费五大陷阱,警示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要时刻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陷阱一、游览景点虽然多,但大多是走马观花。游客在出游中发现好多景点实际上没有宣传上说得那样诱人,只不过是过路景点或免费开放类景点。

陷阱二、导游串通当地商贩联手宰客。如导游把游客带到关系商店,通过花言巧语的诱导骗其高价购买低价商品,商场按照游客的人数、购买情况给旅行社一定的回扣。

陷阱三、低价背后的价格陷阱。“羊毛出在羊身上”,许多“零团费”报价背后隐藏“杀机”,如实际旅游中外加景点的门票费、增加路程的交通费等等,事后加上去的费用可能高出报价许多。

陷阱四、巧立名目,另收费。好多旅游之前事先说明的某个景点参与互动活动,可是到了实际旅游中却不是自己参与,自己想亲身体验还需另外掏钱。

陷阱五、没有经过游客同意,擅改合同。如因机票、景点门票价格的上浮,旅行社为了保证盈利,飞机改为火车,住宿和就餐标准降低或是游览景点缩水等等。

旅游市场存在鱼龙混杂的局面,消费者举证维权都比较困难。消费者应注意在旅游之前与旅行社签订完善的合同,在旅行途中消费应该索要发票,旅行结束后发现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投诉。

 

                                              花山工商分局   刘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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