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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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群体申诉消费者获赔十一万元

2011-07-11   来源:原创   作者:明光市城西分会   浏览:4553

 

   近日,明光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防盗门以假充真欺骗消费者而引发的纠纷,开发商赔偿220户业主防盗门差价款11万余元。
消费者欧先生于20098月在明光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门为防火、防盜入户门,但今年6月交房时,业主欧先生发现,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不是防火防盜入户门,而是一般钢制结构入户门。欧先生询问其他业主,也是这般,有的业主家的门已变形。为此,欧先生代表全体220户业主于今年69日向明光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投诉,要求讨回公道。
 经城西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发现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防火、防盜入户门没有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同时,开发商也承认提供给业主的不是防火、防盜入户门,而只是一般钢制结构入户门。开发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众业主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行为。情况确认之后,执法人员组织业主与开发商多次进行调解、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开发商赔偿220户业主防盗门差价,毎户500元,共计11万元。
 同时,明光市工商局依法对开发商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案目前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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