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岗位目标总体要求,在市局和省消协秘书处的统一安排下,七月份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六项工作:
一、圆满完成省消协下达的“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的任务。在7月4日—12日我们利用八天时间,紧紧围绕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及消费习惯、维权情况、维权建议、人口及其他行为特征五个方面,在辖区内的物业小区、老年活动中心、公园及部分老年公寓,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共完成调查问卷20份。通过调查发现我市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思维反应能力日趋迟缓,对事物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在日益下降,以至于有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程度侵害时还浑然不觉。二、一些老年人由于长时间没有接触和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其个人法律素质呈下滑趋势,特别是对国家新近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不熟悉,导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感觉无从下手。三、从防范意识层面透析,绝大部分老年人本质纯朴心地善良,于是潜意识里习惯用善良的眼光看待世界,宁可相信世上真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也不相信“消费有陷阱”的忠告,自我防范意识较差。“贪小利而失大利”的案例屡见不鲜。四、不法商家昧着良心对老年人进行价格欺诈,组织听产品讲座,免费试用产品,忽悠老年人购买以次充好的产品。为了逃避工商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打击,一些不法商家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常年在外地流动促销变相行骗,讲究“短平快”速战速决,一有风吹草动便闻风而逃不见踪影,导致老年人吃哑巴亏,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完成了“3.15”维权志愿者的招募活动。市消协下发了宿消协字[2011]7号《关于开展面向市区招募“3.15”维权志愿者活动的通知》于7月7日—22日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向社会招募了20名志愿者,制作了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并收集了志愿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通过报名情况来看,这一批志愿者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积极性极高,热衷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自愿无偿为消费者服务
三、关于家电下乡补贴款发放投诉问题,向财政部门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因规避骗补问题,财政部门改变前期补贴方式造成补贴款发放滞后。
四、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组织部分消费者代表参加市物价部门举办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
五、出市消协简报19-22期,更新市消协网站7次。
六、处理投诉情况:咨询投诉共202起,其中咨询类182起,投诉类20起,商品类投诉12起,服务类8起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