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消协聘请200多名义务调查监督员
开展消费维权事业
为认真贯彻阜消协字【2010】17号文件《关于开展对省消协义务调查监督员普查及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服务能力,保证调查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县消协组织了对原受聘的义务调查监督员的普查登记并新发展了一些义务调查监督员,现登记造册的共计245名。
一是县消协通过在阜南县广播电视台在电视和广播上发布《阜南县消费者协会聘请义务调查监督员》公告,在《安徽法制报》、《颍州晚报》上也发布了招聘公告,聘请义务调查监督员;二是消协工作人员对原受聘的52名义务调查监督员的进行了普查登记,征询其是否愿意继续受聘为省消协义务调查监督员,对愿意继续受聘的义务调查监督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三是县消协在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司法局、工会、妇联、人民银行、县医院等消协理事单位还招聘了专家型义务调查监督员来共同维护维权事业;四是通过基层分会发展义务调查监督员。
县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245名义务调查监督员,将成为维护阜南县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力量。义务调查监督员将依法对生活消费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参与到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中。